盖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为促进盖州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市民乘车环境,我市更新了部分环保型公交车,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制定我市环保型公交车票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已更新为环保型车辆的公交线路票价
1、对市区内线路公交车,运行线路在环路以内的,实行一票制,票价为每人次2元。
2、跨市区线路公交车,起始点有在环路外的公交车,按乘客实际乘坐的里程收费。具体收费价格标准为:
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票价为每人次2元;
10公里以上票价为每人次3元。
二、未更新为环保型车辆的公汽线路车辆维持原票价。
三、优惠政策
1、1.3米以下儿童免票乘坐公交车。
2、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票乘坐公交车,在收票位置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车”标识。
3、60周岁以上,未满70周岁的老年人平峰乘车实行半票;高峰乘车全票。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平峰乘车免票,高峰乘车半票。高峰时段为早上7:30-8:30;晚上15:30-16:30。
4、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实行半票优惠并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5、公交公司出台学生月票,1.3米以上学生可凭学生证购买,或持学生证享受半票。
四、公交公司应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工作,让广大乘客明确各线路票价情况。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公交公司应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按照核准的线路、班次、站点、时间、车辆数和车型运营。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
五、执行时间
此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后陆续更新为环保型车辆的公交车一律按此文规定理顺价格。此前与本通知相悖的文件一律废止。
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